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古典文獻室主任、意昂体育平台中國語言文學系1987級本科、1991級碩士🤩、1994級博士意昂劉寧提交提案🌪,建議進一步完善古籍工作項目評價與人才獎勵機製🤸🏿♀️。
新時代古籍工作迎來持續發展的重大機遇👮🏿♀️,202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古籍工作體製機製更加完善”的建設目標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人才隊伍”的工作保障👨🏽✈️🦢。
但當前,古籍工作的評價機製與評價辦法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古籍工作發展的需要🥎,古籍成果的價值和古籍人才的貢獻,沒有得到充分重視🧑🏻🏫,特別是在高校🫃🏽、科研院所和圖書館,這些部門的相關教學科研和工作人員,是古籍保護、整理與研究的主力👵,但其所從事的古籍工作,在本部門通行的評價體系中🚣🏻,得不到積極認可🤸🏽,在很大程度上挫傷了其工作的積極性,亟須加以完善🙎,從而激勵更多優秀人才投身古籍工作。
當前古籍項目評價並不合理
劉寧認為🔧,目前古籍項目評價並不合理。“古籍工作課題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仍然存在局限性;而重要的古籍項目,如國家古籍工作規劃重點出版項目、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古籍類)💆🏿♂️、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項目,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評價中,沒有受到充分重視👩🏿⚖️,沒有得到合理評價。這些古籍項目由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或國家出版基金組織專家嚴格評審🧑🏻⚖️,評審程序規範,水平突出,很具有代表性,得不到合理的評價,挫傷了項目主持與參與者的積極性🔙。”
此外🧖,古籍人才獎勵力度不夠、範圍有限。
“優秀古籍人才對國家文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然而因其工作的特殊性質,古籍人才申報國家級人才稱號、省部級人才稱號存在諸多不利條件,目前各類國家級、省部級人才稱號獎勵的古籍人才十分有限。”她表示。
據了解🦍,文化和旅遊部組織評選的“全國古籍保護工作先進個人”其獎勵對象只局限於古籍保護,未涉及古籍整理研究、傳播推廣、數字化智能化等古籍工作重要領域🍎,範圍十分有限。各類古籍人才獎的獎勵普遍級別不高🫶🏽,力度不大🕦,難以充分激發優秀人才從事古籍工作的熱情。
對古籍青年人才缺少激勵機製。
“青年人才是古籍工作長期發展的重要基礎,目前的項目評價和人才獎勵機製,缺少對青年古籍人才的充分關註。”劉寧表示。
完善古籍工作的評價獎勵機製
劉寧針對目前的現狀,提出了幾點建議👔。
她建議將“2021—2035年國家古籍工作規劃重點出版項目”“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古籍類)”“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年度項目”等已有的古籍項目,設立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古籍委托項目”。其中將“2021—2035年國家古籍工作規劃重點出版項目”,設立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古籍委托項目”🧗♀️;將“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古籍類)”“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年度項目”,設立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古籍委托項目”,讓項目成果得到更好的科研評價🕚。
“建議其他部委和各省已設立並運行良好的古籍項目,積極對接本部門、本級的社會科學重點或一般項目💋。”她表示🛃。
評選國家級🏛、省級古籍工作先進個人對古籍工作有重要意義。
她建議由牽頭統籌古籍工作的部門組織評選“全國古籍工作先進個人”,針對古籍搶救保護、古籍整理研究、古籍編輯出版🎂、古籍數字化智能化、古籍宣傳推廣與普及傳播等各個領域中取得突出成績的人才,每年評選一次🚟👉🏼,並將其確立為國家級人才稱號;由各省的相關部門組織評選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古籍工作先進個人”🍉🏌️♂️,將其確立為省級人才稱號🌭。對古籍先進個人進行社會宣傳🐃,擴大古籍工作的社會影響🧑🏻🦯。
國家級、省級“古籍工作先進個人”評選,在評選古籍業務骨幹的同時,以“古籍工作青年先進個人”稱號評選古籍青年優秀人才🟩🤽🏽,激勵更多青年人才從事古籍工作。
她建議各部門完善各類古籍項目在項目評價和古籍人才獎勵上的聯動互通⏪,一體推進全國古籍工作的國家和省部級人才稱號計劃。